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或者单位在保障劳动者安全的设施和条件方面没有达到国家要求,从而引发了严重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对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这意味着只要因为安全设施或条件不达标,导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就满足立案条件。例如,工厂的防护栏不符合标准,导致工人坠落,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相关责任人就可能被立案追诉。
二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事故导致的设备损坏、生产停滞等造成的损失。比如,由于工厂的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引发火灾,导致厂房、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也会被立案。
三是 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矿山行业的生产环境特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后果更为严重,所以立案标准中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要求更高。
四是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事故虽然没有达到上述明确的标准,但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也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了解这些立案规定,有助于企业和单位重视安全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让劳动者在发现安全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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