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最新虚假诉讼罪的牵连犯如何认定?


虚假诉讼罪,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而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在2024年,对于虚假诉讼罪牵连犯的认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主观方面。牵连犯要求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犯罪行为,都是为了实现同一个非法目标。例如,为了骗取他人的巨额财产,先通过虚假诉讼获得法院的有利判决,再利用这个判决去实施其他诈骗行为。这里的最终目的就是骗取财产。如果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和其他犯罪行为是出于不同的目的,那就不能认定为牵连犯。 其次是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包括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比如,行为人为了顺利进行虚假诉讼,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作为证据,这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就是手段行为,虚假诉讼就是目的行为。再如,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得了法院的执行款项后,为了掩盖罪行而故意销毁相关证据,虚假诉讼是原因行为,销毁证据就是结果行为。只有当行为之间存在这种紧密的牵连关系时,才符合牵连犯的特征。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同时,对于牵连犯的处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即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处罚。这是因为牵连犯虽然存在多个行为和多个罪名,但这些行为之间存在内在的牵连关系,本质上是为了实现一个犯罪目的,所以不进行数罪并罚。例如,如果虚假诉讼行为和与之牵连的其他犯罪行为相比,其他犯罪行为的法定刑更重,那就按照其他犯罪行为来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假诉讼罪牵连犯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准确判断行为之间的主观目的和牵连关系,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