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江苏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以确保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首要文件,它就像是一把钥匙,开启整个认定流程。申请表中要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受伤害职工信息、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等内容。通常在当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可以下载到这份表格。 其次,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必不可少。这是为了证明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它是认定工伤的基础。可以是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这是最直接的证明;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也可以,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像银行工资流水单,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转账记录;工作证,这上面一般有单位的名称和职工的个人信息;考勤记录,能体现职工在单位的出勤情况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再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很关键。这是对职工受伤情况的专业诊断,医生会详细记录受伤的部位、程度、诊断结果等信息。如果是职业病,还需要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这些材料能够让工伤认定部门准确了解职工的受伤状况。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准备工伤认定材料时要仔细、全面,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这样才能顺利完成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