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现在遇到个麻烦事,家里有套房子一直没办下来产权证。最近家里人打算对房产进行分割,可这没产权证的房子要怎么分呢?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具体的分割办法是什么,能不能直接确定归属并办理相关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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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关于无产权证房子的分割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无产权证的房屋,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分割后,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所规定的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没有合法产权登记的房屋,其物权变动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对于无产权证房子的分割方式,如果是共有关系,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如果是涉及离婚时对无产权证房屋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表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无产权证的房子在分割上,虽然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但在未取得合法产权前,无法完成过户等具有物权变动效力的操作。要想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分割产权,还是需要先取得合法有效的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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