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包规定是怎样的?
我买了一台电子产品,没用多久就出问题了。商家说不属于三包范围,不给处理。我不太清楚三包规定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产品能享受三包,商家拒绝三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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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规定,也就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而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一些具体商品的三包范围和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适用范围方面,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统一的三包规定。目前,国家有明确的《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像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等都在目录中。对于这些列入目录的商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要按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三包的期限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有关规定退货。 如果商家拒绝履行三包责任,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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