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不过户是否有效?
我把名下一套房子签了赠与合同给别人,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有点担心,这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要是没效,我就放心了;要是有效,后续会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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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不过户是否有效,需要从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关于赠与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以及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赠与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其次,关于物权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赠与,虽然赠与合同有效,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仍然是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对该不动产进行处分。不过,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过户义务,受赠人可以依据有效的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还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如果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也不属于不得撤销的情形,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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