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我有一些自己用过的物品打算卖掉,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不是免征增值税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说说。
展开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也就是咱们日常生活中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如果是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比如个人把自己用过的旧家具、旧家电等卖掉,这种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 但是,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的主体不是自然人,而是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单位性质的主体,那么情况就不同了。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该固定资产在购进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那么销售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则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所以,判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关键在于销售主体是不是自然人,以及所销售物品的性质等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女方没有房子能否争取抚养权?
- 酒驾撞人致轻伤该如何判刑以及需要进行怎样的赔偿?
- 娘家拆迁,女儿能否分到拆迁利益?
- 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 辽阳县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办理护照只拿身份证就行了吗,需要拿户口本吗?
- 商铺押金应该押两个月还是三个月?
- 交通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 买的水果酸了该怎么起诉?
- 轻微刑事案件是否不再影响政审?
- 健康证能否用旧的换新的?
-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个人养老金账户能补交去年的吗?
- 公证后几天能拿到公证书?
- 自付一费用公司可以报销并进行税前抵扣吗?
- 刑拘取保候审判拘役是否有案底?
- 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 嫌疑人不认罪是否能判刑?
-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
- 女方没有房子能否争取抚养权?
- 酒驾撞人致轻伤该如何判刑以及需要进行怎样的赔偿?
- 娘家拆迁,女儿能否分到拆迁利益?
- 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 辽阳县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办理护照只拿身份证就行了吗,需要拿户口本吗?
- 商铺押金应该押两个月还是三个月?
- 交通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 买的水果酸了该怎么起诉?
- 轻微刑事案件是否不再影响政审?
- 健康证能否用旧的换新的?
-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个人养老金账户能补交去年的吗?
- 公证后几天能拿到公证书?
- 自付一费用公司可以报销并进行税前抵扣吗?
- 刑拘取保候审判拘役是否有案底?
- 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 嫌疑人不认罪是否能判刑?
- 行使商事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