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我有一些自己用过的物品想卖掉,比如旧的家具、电子产品啥的。不知道这种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的情况,在税收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能免征增值税啊?我想了解清楚,免得后续有税务方面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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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销售免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通常是免征增值税的。这里的“个人”指的是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个人。而“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简单来说,就是这些物品是你个人在日常生活里使用过的,不是为了销售而专门购进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个规定体现了对个人处置自用物品的税收优惠,降低了个人在处理闲置物品时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此政策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般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而是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当你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时,是不用担心增值税问题的。但如果是以个体工商户等其他主体身份销售,就要留意是否符合免征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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