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滞纳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公司之前缴纳社保的时候逾期了,现在要缴纳滞纳金。我不太清楚在会计方面该如何处理,不知道社保缴纳滞纳金的会计分录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和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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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社保缴纳滞纳金。社保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没有按时交社保而额外要交的钱。 在会计处理上,根据相关规定和会计原理,社保缴纳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这是因为营业外支出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社保滞纳金并非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所以符合营业外支出的核算范围。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当企业计提社保滞纳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社保滞纳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社保滞纳金”。这里“借记”可以理解为记录支出增加,“贷记”表示负债增加,也就是我们确认了要交这笔滞纳金,但还没实际支付。 而当企业实际支付社保滞纳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社保滞纳金”,贷记“银行存款”。此时意味着我们把之前确认要交的滞纳金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出去了,负债减少,银行存款也相应减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企业要重视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避免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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