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现金换入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该如何记账?


以非现金换入方式取得短期投资的记账涉及到一系列的财务处理和法律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短期投资的概念。短期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而以非现金换入方式取得短期投资,就是企业不是用现金,而是用其他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去换取短期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相关规定,以非现金换入方式取得短期投资的记账要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确定换入短期投资的成本。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来确定。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例如,企业用一批存货换入一项短期投资,存货的公允价值是100万元,换入短期投资过程中发生了相关税费5万元,那么换入短期投资的成本就是100 + 5 = 105万元。 第二步,进行账务处理。在确定了换入短期投资的成本后,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假设上述例子中,存货的账面价值是8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投资 105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假设税率为13%,100×13% = 13万元) 13万元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 5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7万元 这里的营业外收入是因为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产生的收益。如果存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则会产生营业外支出。 第三步,后续计量。换入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例如,如果上述短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变为110万元,那么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短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万元 如果公允价值变为100万元,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以非现金换入方式取得短期投资的记账需要准确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