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哪些?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在会计处理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方法。 首先,从会计科目的设置来看。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本期各项其他业务成本的发生数,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数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这就好比一个专门的“小账本”,用来记录其他业务支出的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准则,企业在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同时,应当合理地结转其对应的成本。 对于不同类型的其他业务支出,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以销售材料为例,当企业销售原材料时,按售价和应收取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再看出租固定资产的情况。企业出租固定资产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算每期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因为出租固定资产所获取的租金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地,其折旧就构成了其他业务支出。 出租无形资产也是类似的道理。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按应摊销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如果出租无形资产过程中还发生了相关的税费等支出,也要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比如支付的营业税等,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在期末时,企业需要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通过这样的结转,将其他业务支出反映到企业的利润表中,准确计算企业的经营成果。总之,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需要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以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