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如何撤销征地?


如果遇到违法拆迁想要撤销征地,首先要清楚,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如果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存在违法情况,这个批复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政府在审批过程中出现程序不当、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导致征地批复存在违法之处,那么相应的征地批复就可能面临被撤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认为自己的土地权益遭受政府部门不合理征收,且土地上的建筑设施遭到强制拆除,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政府所采取的征地批复行为存在违法之处,便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尝试撤销征地批复: 一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也就是说,如果对征地批复不服,可以按照这个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倘若当事人的土地遭到政府部门的征收,且其地上建筑物遭受强制拆除,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政府所采取的征地批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他们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撤销该征地批复手续。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非常关键。要收集有关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据,比如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还要收集与拆迁程序相关的证据,例如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官方通告;同时,实体证据也不能少,比如对房屋原始面貌、室内陈设物品等拍照录像留存 。只有证据充足,才更有可能实现撤销征地批复的目的。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