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不按流程进行是否违法?


拆迁征地不按流程进行是违法的。征地拆迁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不按法定程序批准征地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在实际拆迁征地过程中,完整的程序一般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意见等环节。如果缺少这些环节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进行,那就是不按流程操作,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遇到拆迁征地不按流程的情况,被拆迁人、被征地人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首先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这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救济途径,向作出征地拆迁相关决定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其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仍然不满,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