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财产损溢的会计处理内容有哪些?


在新准则下,财产损溢的会计处理有其明确的规定和内容。首先,我们要明白财产损溢是什么。简单来说,财产损溢就是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时,发现实际拥有的财产物资和账面上记录的数额不一样,产生的差异就是财产损溢。差异可能是盘盈,也就是实际比账面多;也可能是盘亏,即实际比账面少。 对于现金的财产损溢处理,在新准则中有明确规定。当现金发生盘盈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先把盘盈的金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查明原因之后,如果是应该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就转到“其他应付款”科目;要是没办法查明原因的,就作为企业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现金盘亏时,同样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如果是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过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存货的财产损溢处理也有相应的规则。存货盘盈时,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时,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依据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的财产损溢处理与现金和存货有所不同。固定资产盘盈,按照新准则规定,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亏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这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 总之,新准则下财产损溢的会计处理是依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来进行的。企业在处理财产损溢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准则和规定,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