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有什么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我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作出了全面且详细的规定。首先,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多样,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些种类涵盖了对人身和财产两个重要方面的暂时管控。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在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查封、扣押,法律也有专门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冻结存款、汇款方面,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并且,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总之,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保障行政管理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但必须严格依法实施,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公司欠款且其他股东不出费用时,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继承的房子如何算为夫妻婚后财产?
让别人帮我买东西,他买时没经过我同意就买了,这在法律上怎么看?
医保卡的钱是从哪里打过来的?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再做笔录吗?
谁提出的计划生育政策?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户口与住房有什么关系?
社保姓名与身份证不符该怎么办?
律师费由谁承担有哪些法律规定?
和家人断绝关系后户口本怎么办?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商品会有什么后果?
申请强制执行四个月了还没结果怎么办?
期权竞业与劳动报酬之间有什么关系?
把实名认证改成未成年后可以退款吗?
租房纠纷报警是否有用?
婚恋网诈骗勒索会怎么判刑?
只是虐待没造成死亡该怎么办?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