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是两个不同法律领域的概念,下面分别为你介绍它们所包含的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常见的有对醉酒闹事者进行约束至酒醒等。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比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厂进行查封,防止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扣押财物,例如工商部门扣押无照经营的商品。冻结存款、汇款,当涉及经济违法案件时,相关部门可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资金。 刑事强制措施则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一是拘传,这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二是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三是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是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五是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了解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的具体内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也能在遇到相关情况时,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