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情形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一个和行政部门有关的事情,听说有些情况得先进行行政复议才能去法院起诉,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我不太清楚这方面,想知道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情形到底有哪些,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处理。
展开


行政复议前置,通俗来讲,就是当你和行政机关发生一些纠纷时,不能直接去法院打官司,而是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这个程序,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做了规定。比如在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中,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就是说,如果你觉得行政机关在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归属问题上的处理侵犯了你的权益,就得先去申请行政复议。 还有纳税争议案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在和税务机关就纳税问题有分歧时,得先走完行政复议程序。 另外,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在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要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