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给亲戚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孩子过继后的继承权问题。我家有个情况,亲戚家没有孩子,我父母就把我过继给了亲戚。现在亲戚和我亲生父母都有一些财产,我不太清楚我对两边的财产有没有继承权,就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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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给亲戚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从收养关系正式确立那天起,被过继的孩子就拥有了养父母的法定继承权利。在法律规定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指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过继后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孩子,在养父母去世后,和养父母的亲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同时,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一般情况下就不再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 不过,如果亲生父母在生前留下了有效的遗嘱,指定过继出去的子女为继承人,那么过继子女可以依据遗嘱来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另外,如果没有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但是过继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这种情况下,他们彼此间也可能享有继承权。 总之,过继孩子的继承权问题,关键在于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成立以及有无遗嘱等情况。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直接规定可以继承遗产的人,像配偶、子女、父母等在法律规定的顺序里有继承资格。 收养关系:通过法定程序,把别人的子女当作自己的子女,在法律上建立起亲子关系。 遗嘱: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死后的财产处分等事项作出安排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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