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捡来孩子继承权的问题。我亲戚多年前捡到一个孩子,一直养在身边,现在亲戚年纪大了,担心以后财产分配问题。就想知道这个捡来的孩子在法律上有没有继承亲戚遗产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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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成立收养关系。 继承权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如果捡来的孩子与养父母成立了收养关系,那么这个孩子就属于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继承权。 同时,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收养关系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只有完成登记,收养关系才合法有效。如果没有办理收养登记,仅仅是抚养了捡来的孩子,在法律上收养关系不成立,那么该孩子通常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总之,捡来的孩子在依法成立收养关系的情况下有继承权,否则一般没有继承权。 相关概念: 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在法律上就视为拟制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 法定继承人: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等都由法律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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