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子过继后还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我家这边有个情况,亲戚家把儿子过继给了别人。现在亲戚年纪大了,生活有些困难,就想让这个过继出去的儿子帮忙。我就挺疑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儿子过继后到底还有没有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呢,想弄明白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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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儿子过继后对亲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关键在于过继行为是否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 首先,如果过继行为依法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从收养关系成立那一刻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相关规定。与此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过继的儿子对亲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了。 但是,如果过继行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比如只是按照农村风俗过继,没有办理法定的收养手续等情况,那么过继的儿子对亲生父母仍然负有赡养义务。这是因为没有合法收养关系,原有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在这种未形成收养关系的情形下,亲生父母若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过继的儿子是需要承担赡养责任的。 总之,判断过继后的儿子对亲生父母有无赡养义务,核心就是看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成立。合法成立则消除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赡养义务;反之,则依然要承担赡养责任。 相关概念: 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法定程序确立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的权利义务。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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