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允许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广告费。我知道广告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扣除一部分的,但不清楚具体允许扣除的比例是多少。想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这个扣除比例的规定,这样我就能准确计算公司的应纳税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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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广告费允许扣除的比例,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行业有着不同的规定。 首先,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意味着一般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加起来,最多只能扣除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如果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了这个比例,超出部分可以留到以后的纳税年度继续扣除。 其次,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根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些行业通常广告投入较大,所以政策给予了更高的扣除比例。 另外,对于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国家出于对烟草行业的特殊调控政策所做的规定。 总之,企业在计算广告费扣除比例时,要先明确自身所属的行业类型,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可以扣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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