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算成年不需要监护人?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孩子到了几岁就算成年,不用再需要监护人了呢?我家里有小孩,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这样心里有个底,以后在处理孩子的一些事情上也能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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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年满十八周岁算成年,此时不需要监护人。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成年”在法律上是指达到一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去参与各种经济、社会活动,比如签订合同、买卖东西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同时,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在法律上有足够的能力去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不需要监护人来代替其进行民事活动。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也就是说,这类十六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还未达到十八周岁,但因为他们已经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在法律上也被当作成年人看待,不需要监护人。但如果他们无法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 此外,如果成年人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即使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也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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