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宣布解散,公司解散遣散费怎么给?


当航空公司宣布解散时,遣散费的给予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将从法律依据、计算标准等方面详细说明。 首先,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法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明确了航空公司解散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遣散费(即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遣散费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在该航空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应获得的遣散费为3.5×5000 = 17500元。若工作年限是2年零7个月,平均工资同样是5000元,遣散费则是3×5000 = 15000元。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航空公司在解散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如果航空公司未依法支付遣散费,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在遇到公司解散的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应得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