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食品罪金额达到多少会被判刑?
我最近了解到有毒有害食品罪,想知道在这个罪 名里,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就会被判刑呢?我就是单纯好奇这方面的规定,想清楚具体的金额界限以及不同金额对应的处罚情况,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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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食品罪,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这类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只要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就构成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当达到“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处罚会加重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与金额有关的情况有: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同时有毒、有害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食品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且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曾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
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之,对于有毒有害食品罪,不仅看金额 ,还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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