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行处理劳动争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在我国,处理劳动争议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法律法规。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大法。这部法律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都作出了全面规定。比如在工资方面,它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就为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十分关键。它主要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都有细致规定。例如,它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有助于规范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是专门针对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该法规定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处理程序。比如,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与劳动争议密切相关。它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由此引发的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除了上述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外,各地还可能出台一些地方性的劳动法规和规章,这些地方性规定也是处理当地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它们通常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总之,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法律法规,以确保争议得到合法、公正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