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谈恋爱分手以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我和前任谈恋爱的时候,有一些金钱往来,现在分手了,不知道这些债务怎么算。想弄清楚在法律上,恋爱期间产生的债务,分手后算不算共同债务,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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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恋爱关系和夫妻关系不同,恋爱期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共同债务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所规定的。但恋爱时,男女双方不具有夫妻这样的法定关系,通常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对方没有必须帮忙还钱的义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恋爱期间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可能会按照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要是双方在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配偶身份相称并共同生活,那么在这段同居期间内,由于共同生产或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如果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债务的承担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 同居关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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