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展览服务费是否属于业务宣传费?

我公司最近有一笔展览服务费支出,在记账的时候,不确定这笔费用能不能算业务宣传费。如果算业务宣传费,在税务处理方面会有不同,所以想了解一下,展览服务费在法律规定里到底属不属于业务宣传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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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展览服务费是否属于业务宣传费,需要先了解这两个费用的概念。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而展览服务费是企业为了参加展览等活动而支付的相关费用,比如展位租赁、布置等费用。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展览服务费是否属于业务宣传费。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认为展览服务费具有业务宣传的性质,可以作为业务宣传费进行税务处理。因为企业参加展览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展示产品、推广品牌、吸引客户等,这些都与业务宣传的目的相符。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该展览服务费确实用于业务宣传,比如展览合同、发票、展览照片等。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调整。此外,如果展览服务费中包含了与业务宣传无关的支出,比如企业人员的差旅费等,这部分支出就不能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展览服务费可以归为业务宣传费,但企业要做好相关的证据留存工作,以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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