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宣传费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在做业务宣传时产生了不少费用,取得了相应的进项发票。现在不清楚这些业务宣传费的进项税能不能抵扣,要是能抵扣的话可以为公司节省一笔开支。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业务宣传费的进项税到底可不可以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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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务宣传费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且用于可抵扣项目时,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所说的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如果业务宣传费的支出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那么其进项税通常是可以抵扣的。例如,企业为了推广产品,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宣传海报,取得了广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下,只要该业务宣传活动是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并非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那么对应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然而,如果业务宣传费用于了不得抵扣的项目,比如企业将外购的宣传礼品用于集体福利发放给员工,此时该业务宣传费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若已经抵扣,需要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总之,判断业务宣传费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关键在于业务宣传费的用途是否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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