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我公司为员工安排了专业技能培训,支付了一笔培训费,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太清楚这笔培训费的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培训费可不可以用来抵扣进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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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法规定中,对于培训费能否抵扣进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对企业的重复征税,只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如果企业发生的培训费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例如,企业为员工组织的旅游性质的培训活动,这种培训更多地带有集体福利性质,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但是,如果培训费是企业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那么通常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比如企业为技术人员安排的专业技术培训,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这种情况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在判断培训费能否抵扣进项时,要依据培训的性质、用途以及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等因素,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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