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已将财产转与已婚子女后再签协议赠予自己子女是否有效?

我父母之前把财产转给我了,我现在已婚。最近父母又想签个协议,把这财产只赠予我个人。我就想知道,这种已经把财产转过来之后又签的赠予我个人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啊?我担心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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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已将财产转与已婚子女后再签协议赠予自己子女,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 首先来说说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就是说,一个有效的赠与合同,需要双方都有这个意思才行。 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来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父母和子女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想法,也没有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关于财产归属,《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后来签的协议明确表明财产只是赠予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财产是不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也就是说,要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这个赠予才在物权层面真正完成。而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就行。 另外,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 总之,父母已将财产转与已婚子女后再签协议赠予自己子女,满足上述条件就是有效的。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的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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