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属于继承人吗
最近在处理遗产相关的事情,对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概念有些混淆。想知道受遗赠人到底算不算继承人呢?主要是想弄清楚他们在法律上的区别,以及在遗产分配中各自的权利和地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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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继承人,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人则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继承遗产的人。 而受遗赠人是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作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受遗赠人也可以是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国家 。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就很清晰地将两者区分开了。 另外,在接受遗产的方式上也有不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相关概念: 受遗赠人: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 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继承遗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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