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间划账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呢?


在处理情人间划账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借款和赠与这两个概念。借款,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另一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或者合理的时间内把钱还回去。比如,你跟朋友说“借我 500 块应急,下个月发工资就还你”,这就是典型的借款。而赠与则是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不需要返还。就像生日的时候,朋友送你一个礼物,这就是赠与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赠与需要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而对于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在判断情人间划账性质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转账时有明确的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表明是借款,那一般会认定为借款。例如,一方在转账时备注“这是借给你的钱,年底还”,或者双方有关于借款的详细聊天记录,约定了还款时间、金额等,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 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就要看转账的金额、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情况。一些具有特殊意义金额的转账,比如 520 元、1314 元等,通常会被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因为在恋爱关系中,这些金额往往带有特殊的情感寓意,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借款。但是,如果转账金额较大,比如一次性转账 10 万元,且没有合理的赠与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认定为借款。另外,如果转账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比如一起旅游、租房等,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转账是用于共同生活且自己承担了较多费用,也有可能主张部分款项为借款。 总之,情人间划账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在恋爱期间涉及金钱往来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明确款项的性质,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者清晰的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