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资产是共有的吗?
我刚结婚不久,对婚后的资产情况不太清楚。我和我爱人各自都有一些婚前财产,婚后也有了一些新的收入和购置的物品。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婚后的这些资产是不是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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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后资产并不一定全部共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利润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情况:(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其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 此外,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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