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想给我一套房子。但我有点担心,如果接受了这套房子,它会不会变成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呢?以后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这房子的归属就很麻烦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父母赠给我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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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赠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给一方买了房子,一般情况下,这个房子就只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张在结婚前,他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结婚后父母赠房,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一方,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小李父母买了一套房子,没有特别说明房子只给小李,那么这套房子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小李和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父母赠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的时间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对象约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赠与房产时,明确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确定赠与的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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