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钱存在女儿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母把他们的钱存到了我的名下,我现在已婚。我有点担心这笔钱会不会算作我和我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以后有个什么事儿,我不想让这笔钱被分走,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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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父母的钱存在女儿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父母把钱存到女儿名下,只是让女儿代为保管,并没有赠与女儿的意思,那么这笔钱本质上还是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因为年龄大了,不方便管理自己的存款,所以把钱转到女儿名下,但明确表示只是让女儿帮忙保管,等自己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拿回,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儿个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立下书面赠与协议,写明这笔钱只赠与女儿一人。 然而,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个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只是让女儿保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为了避免纠纷,父母最好能有明确的书面表示,说明这笔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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