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有认罪认罚才能取保候审?
我被牵扯进一个案子,警方说要我认罪认罚才能给我办取保候审。我有点担心自己没做错却认罪会有不良后果,但又想先出来。我就想知道,法律上是不是真的只有认罪认罚才可以取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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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不是只有认罪认罚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取保候审的适用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而不是以是否认罪认罚为必要条件。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为了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提高诉讼效率等,但这和取保候审是不同的制度。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便不认罪认罚,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而不是将认罪认罚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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