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是否有护理费?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行动不便,生活很多方面都需要人照顾。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责任方索要护理费,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交通事故后到底有没有护理费,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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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后,是有可能获得护理费赔偿的。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了护理费属于法定的赔偿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所以,只要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就可以主张护理费。一般来说,在医院治疗期间,护理的必要性比较容易认定;对于出院后的护理,可能需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护理的依赖程度、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等。总之,要获得护理费赔偿,关键在于证明护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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