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不能通过实审的专利?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能通过实质审查(以下简称“实审”)的专利。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利实审。专利实审是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简单来说,就是看这个专利是不是新的、是不是比现有技术有进步、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有多种情况会导致专利不能通过实审。 一是缺乏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如果申请的专利在申请之前已经被公开过,那就不具备新颖性,无法通过实审。例如,某项技术已经在公开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之后有人再以同样的技术申请专利,就会因为缺乏新颖性而通不过。 二是缺乏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如果申请的专利只是对现有技术进行了简单的组合或者微小的改进,没有达到“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个标准,也难以通过实审。比如,将两个已经存在的简单工具组合在一起,没有产生新的功能或者效果,就可能被认为缺乏创造性。 三是缺乏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的专利在实际中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带来积极的效果,同样不能通过实审。比如,有人申请一个永动机的专利,由于违背了能量守恒定律,在实际中无法制造出来,就不具备实用性。 此外,如果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如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也可能导致实审不通过。还有,如果申请的专利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也不能获得专利授权。 综上所述,存在不能通过实审的专利,专利申请人需要确保自己的发明创造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并且按照规定提交合格的申请文件,才能提高通过实审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