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的纳税人是销售烟叶的单位和个人吗?
我是做烟叶生意的,不太清楚在烟叶税方面,到底是销售烟叶的单位和个人来纳税,还是有其他规定,想了解一下到底谁才是烟叶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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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烟叶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这里的烟叶,包括烤烟叶、晾晒烟叶。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纳税人”指的是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烟叶税这个范畴里,收购烟叶的单位才是纳税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所以,销售烟叶的单位和个人并非烟叶税的纳税人,而是由收购这些烟叶的单位来承担纳税责任。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税收征管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收购烟叶的单位通常具有相对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和监督。如果让众多分散的销售烟叶的单位和个人来纳税,会大大增加税收征管的难度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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