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二人以上是否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我和朋友一起做了个事,现在有人说我们得一起承担责任。我就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像我们这种二人以上的情况,是不是就得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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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当存在多个责任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责任人承担全部的债务,承担了责任的责任人,事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这意味着,连带责任的承担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比如在共同侵权的情形中,如果多个侵权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那么这些侵权人通常要承担连带责任。再比如,在合伙经营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二人以上不一定必然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有相关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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