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店,现在店铺欠了些债。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对于这些债务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清楚我们各自的责任范围。
展开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一般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连带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合伙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就算某个合伙人觉得这债务不该自己全担,但在对外关系上,他也有义务先把全部债务还上。比如,甲乙丙三人合伙做生意欠了丁10万元,丁既可以要求甲还这10万元,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甲替乙和丙还了这10万元,甲有权再向乙和丙要回他们该承担的那部分钱。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表明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债,而且是没有限制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某个或某几个合伙人故意或因重大失误导致的债务,其他没过错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 从内部关系看,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多承担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