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是否属于民政部门管理?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不太清楚自己在管理上属于哪个部门。以前好像听说民政部门管,但又不确定,现在想问问,退役军人到底属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呢?想弄清楚这个问题,以便之后遇到相关事务知道该找哪个部门。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退役军人是否属于民政部门管理,需要结合不同的时间阶段来看。
在过去,民政部门承担了部分退役军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这是因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而退役军人的安置、抚恤优待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社会行政事务的范畴。例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规定的退役军人的抚恤、优待等相关工作,在以前是由民政部门来具体落实执行的。民政部门会按照条例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抚恤金、生活补助等,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然而,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进,为了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此之后,退役军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整合了原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专门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该部门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等各项工作,形成了更加集中、高效的管理体制。
所以,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下,退役军 人主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民政部门与退役军人完全没有关联。在一些特定的社会救助等方面,如果退役军人符合相应条件,民政部门依然会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救助和保障。总之,退役军人管理主体的变化是国家为了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所做出的合理调整。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