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在刑法里是多少条?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常见且危害较大的犯罪行为,它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下面为你详细解答合同诈骗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该条法律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的情形包括:一是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就是说,犯罪人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单位或者假冒别人的名义去和别人签合同,以此来骗取对方信任。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说的是拿假的票据或者产权证明来保证合同履行,实际上是骗人的。三是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也就是本身没能力履行合同,先小部分履行来让对方继续签合同。四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拿到对方给的东西就跑了。五是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单位要交罚金,相关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受罚。 总之,合同诈骗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而且单位犯罪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如果你怀疑遇到了合同诈骗,可以对照这些法律规定来分析情况,也可以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