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存在未遂情节吗?


在法律中,故意伤害是存在未遂情节的。接下来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故意伤害未遂。故意伤害,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未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以,故意伤害未遂就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但因为一些并非自己意愿的原因,比如被旁人制止、被害人反抗逃脱等,最终没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 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未遂,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行为人要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确地想要对他人的身体造成损害。比如,甲与乙发生争吵后,甲怒气冲冲地拿起木棍要打乙,甲此时就有伤害乙的故意。第二,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伤害行为。“着手”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开始采取实际行动来实现伤害他人的目的。像甲举起木棍准备向乙挥去,这就是着手实施伤害行为。第三,伤害结果没有发生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行为人自己主动放弃伤害行为,那就可能构成犯罪中止,而不是未遂。例如甲正要挥棍打乙时,突然自己冷静下来放下了木棍,这就是犯罪中止;要是甲正要挥棍时被丙及时拦住,导致没打到乙,这就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未遂的认定和处理也有一定的考量。虽然故意伤害未遂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后果,但它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为行为人已经有了伤害他人的意图和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构成故意伤害既遂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对于未遂的情况,就可能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过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危险程度等。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是存在未遂情节的。当遇到类似情况时,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