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未遂是否可以判死刑?


谋杀未遂是否可以判死刑,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谋杀未遂”在法律上对应的概念。在我国刑法里,并没有“谋杀”这一确切表述,与之对应的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未遂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杀人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比如,甲持刀去杀乙,在砍杀过程中被旁人及时制止,导致乙没有死亡,这就属于故意杀人未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这些法律条文能够看出,对于故意杀人既遂的情况,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不过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法律规定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法院在判断是否对故意杀人未遂的被告人判处死刑时,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例如犯罪的手段是否极其残忍,像使用特别危险、暴力的工具或者采用折磨人的方式实施杀人行为;犯罪的动机是否恶劣,比如出于报复、图财等卑鄙动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虽然人没死,但是否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等;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比如是否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犯罪时的态度等。 如果综合各种因素,认为犯罪行为的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即使是未遂,也有可能判处死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考虑到犯罪并未得逞,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会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 总之,谋杀未遂(即故意杀人未遂)理论上存在判死刑的可能性,但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