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公布法律的机关是哪些?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些机关是有权力公布法律的呢?我最近对法律相关的事情比较关注,想搞清楚法律从制定到公布整个流程里,公布这一环节是由哪些机关负责的,最好能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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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法律由不同的机关负责公布。 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因为国家主席是国家的代表,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法律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而行政法规则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国务院公报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公布,能够让本地区的民众及时了解和遵守适用于当地的法规。 另外,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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