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关享有立法权?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些机关是有立法权的呢?因为我在生活中有时候会看到不同部门发布的法规、规章啥的,不太清楚它们是不是都有立法的权力,所以想知道具体哪些机关是可以立法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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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权力。在我国,不同的立法权由不同的机关来行使。
首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可以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其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就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以及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作出规定。
再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 法规。这是《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另外,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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