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应该如何获得赔偿?

公司突然要给我调岗,我不太愿意接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接受调岗,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呢?是按什么标准来赔?具体赔偿方式是怎样的?我希望能了解这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公司调岗
  • #员工赔偿
  • #劳动合同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时,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员工不接受,然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 其次,如果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公司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此时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和上述经济补偿一样。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相关规定。 在判断公司调岗是否合法时,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未经劳动者同意调岗,劳动者可视为公司违约。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调岗可能被视为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比如调岗是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且调岗后不会给劳动者的家庭照顾和上下班成本带来过大负担等。 员工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工作凭证,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