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以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其次,若以保证人方式担保,需要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等,以证明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若以保证金方式担保,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另外,还可能需要提供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用于证明患有严重疾病)等。 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办案机关。第二步是审核,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三步是决定,若办案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四步是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需配合司法机关的后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