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后是不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近期发生了股东变更,员工们都很担心自己的劳动合同会受到影响。大家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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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后一般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角度理解,股东变更是指公司的投资人发生了变化。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股东变更这种投资人变化的情况,并不会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产生实质影响,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应当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再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进一步说明,只要用人单位的主体实质未变,劳动合同就应当继续履行。 不过,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想要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总之,在股东变更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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